瘟克清 豬瘟活疫苗(傳代細胞源)
【產品類別】豬用疫苗系列
【批準文號】獸藥生字100971084
【生產企業】江蘇南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* 僅在獸醫指導下使用。
- 主要成分與含量
- 性狀
- 作用與用途
- 用法與用量
- 不良反應
- 注意事項
- 規格
- 包裝
- 貯藏與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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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系用豬瘟病毒兔化弱毒株(CVCC AV1412)接種易感傳代細胞培養,收獲細胞培養物,加適宜穩定劑,經冷凍真空干燥制成。每頭份含細胞毒液不少于0.015m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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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黃色海綿狀疏松團塊,易與瓶壁脫離,加稀釋液后迅速溶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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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預防豬瘟。斷奶后無母源抗體仔豬的免疫期為12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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肌肉或皮下注射。
⑴ 按瓶簽注明頭份,用滅菌生理鹽水稀釋成1頭份/ml,每頭1.0 ml。
⑵ 在沒有豬瘟流行的地區,斷奶后無母源抗體的仔豬,接種1次即可。有疫情威脅時,仔豬可在21~30日齡和65日齡左右時各接種1次。 -
⑴ 本品僅用于健康豬只。
⑵ 接種后應注意觀察,如出現過敏反應,應及時注射抗過敏藥物治療。
⑶ 疫苗應在8℃以下的冷藏條件下運輸。
⑷ 使用單位收到冷藏包裝的疫苗后,如保存環境超過8℃而在25℃以下時,從接到疫苗時算起,應在10日內用完。
⑸ 使用單位所在地區的氣溫在25℃以上時,如無冷藏條件,應采用冰瓶領取疫苗,隨領隨用。
⑹ 疫苗稀釋后,如氣溫在15℃以下,6小時內用完;如氣溫在15~25℃,則應在3小時內用完。
⑺ 接種時,應作局部消毒處理。每接種1頭豬更換1支針頭。
⑻ 用過的疫苗瓶、器具和稀釋后剩余的疫苗等應進行無害化處理。 -
⑴ 10頭份/瓶;⑵ 20頭份/瓶;⑶ 40頭份/瓶;⑷ 50頭份/瓶;⑸ 100頭份/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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⑴ 10瓶/盒;⑵ 20瓶/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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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5℃以下避光保存,有效期為18個月。